淄博市张店区中埠镇人民政府张店区中埠镇2018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工程施工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实施的背景及基本情况: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是关系农业、农村长远发展的重大改革事项之一,是完善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来源:十环网==》 2016年1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016〕2号文下发了《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明确要求:“省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负总责,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改革时间表和分步实施计划,细化年度改革目标任务,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抓好各项措施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6〕44号),并已于2016年9月9日正式发布实施。淄博市人民政府依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发布了《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字〔2016〕156号),方案针对淄博市不同灌区类型制定了相应的改革模式,对不同模式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主要任务及各县(区)实施进度作了具体安排。 2、张店区中埠镇2018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工程施工预算安排:184485.41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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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证件(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 (2)《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提供无行贿犯罪声明函(与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合并,并单独说明)及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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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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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0月18日起,至2018年10月21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0-22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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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淄博市张店区中埠镇人民政府 |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中埠镇铁冶路北首 |
联系人:窦主任 | 联系方式:0533-3087377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普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淄博张店北京路与华光路路口南100米华侨大厦3001 |
联系人:孙振波 | 联系方式:0533-3163009 15253302771 |
『技术参数—施工.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