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市人民检察院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青州市人民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工程建设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项目实施的背景、基本情况、预算安排等内容:围绕青少年涉法、自我保护等内容精心布阵,利用声光电灯多媒体手段展示法治教育内涵,打造适合青少年参观、互动的全国一流法治教育基地。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三)有符合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来源:十环网==》 要求施工材料达到国家环保标准,整体设计融入青州本地元素。 施工控制价为:317392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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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围绕青少年涉法、自我保护等内容精心布阵,利用声光电灯多媒体手段展示法治教育内涵,打造适合青少年参观、互动的全国一流法治教育基地。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建筑工程管理条例》、《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消耗定额》等国家及行业现行规定。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等国家及行业现行规定。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项目实施的时间:合同签订后即组织施工,3个月内完工。 地点:青州市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严格执行合同条款。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242-200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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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本项目采购需求内容完整、标准规范、描述准确、政策体现完整,符合采购需求合理合规性要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专家论证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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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0月20日起,至2018年10月23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0-24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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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青州市人民检察院 | 地址:凤凰山东路2075号 |
联系人:段海玉 | 联系方式:0536-3012110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济南高新天辰大街3893号楼512室 |
联系人:李志营 | 联系方式:13176366170 |
『(施工)采购需求报告.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