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茌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茌平县纪委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茌平县纪委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 2、预算金额:97.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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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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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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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0月22日起,至2018年10月25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来源:十环网==》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0-26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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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中国共产党茌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 地址:茌平县新政东路1582号 |
联系人:李主任 | 联系方式:19806351119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昌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聊城开发区黄河路16科创大厦北楼317室 |
联系人:杨珊珊 | 联系方式:18206354490 |
『需求公示.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