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津县电子政务办公室宁津县公共服务云平台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为政府购买政务云运营商服务项目,县财政列支上云专项资金100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网==》 次年以全县各部门实际使用的云资源结算。 本项目总预算为3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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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宁津县公共服务云平台服务。 本项目为一个包段,总预算为300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宁津县公共服务云平台服务。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与本项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4.标的要求 4.1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 4.2、安全要求:满足相关规定; 4.3、技术规格要求:项目须满足国家相关规范 4.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能提供优质服务。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6.1 时间: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6.2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7.1服务标准: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7.2服务期限: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7.3 服务效率:按合同约定执行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执行所有现行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规范、规程中的规定进行验收。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达到采购人有关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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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单一来源公示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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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0月22日起,至2018年10月25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0-26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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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宁津县电子政务办公室 | 地址:宁津县中心大街189号 |
联系人:张腾跃 | 联系方式:18866062269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三强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德州市湖滨中大道1181号 |
联系人:康经理 | 联系方式:18105442387 |
『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证书.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