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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聊城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8年10月22日发布中国共产党聊城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聊城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系统(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项目需求公示

   日期:2018-10-23     来源:山东政府采购网    十环网整理   作者:中国共产党聊城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编辑:winwa       浏览:26    
核心提示:五、意见反馈方式: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0-26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

《==招标投标法 第四章 开标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来源:十环网==》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来源:十环网==》
中国共产党聊城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聊城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系统(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聊城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系统(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项目 2.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300万元 3.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投标人资格要求 6.1、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6.2、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6.3、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0月22日起,至2018年10月25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任何单位违反本法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的,强制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的,责令改正;==来源:十环网==》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0-26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中国共产党聊城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东路46号
联系人:刘辉 联系方式:06358228553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济南历下区文化西路13A座
联系人:宋素娟 联系方式:053181917648
『方案(10.2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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