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项目概况:采购交警大队、特巡警大队、东明路派出所、北海路派出所、清池派出所、钢城派出所、宝通街派出所物业服务。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违反本法规定,中标无效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中标条件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依照本法重新进行招标。==来源:十环网==》 项目预算:29.8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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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预算安排:采购交警大队、特巡警大队、东明路派出所、北海路派出所、清池派出所、钢城派出所、宝通街派出所物业服务。(具体范围及要求以本项目招标文件为准)。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部颁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如投标人符合上述通知中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条件,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6%的价格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颁发的《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如投标人符合上述通知中规定的监狱企业价格扣除条件,给予其自身生产产品的价格6%的扣除。 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价格评标总分值和技术评标总分值的4%的加分。 6.服务期限:3年 7.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执行采购要求 8.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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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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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0月25日起,至2018年10月29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0-30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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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潍坊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 地址:健康东街6699号 |
联系人:吴惠羽 | 联系方式:8055632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潍坊市高新区富潍大厦B座1010室 |
联系人:马楠楠 | 联系方式:15165622633 |
『高新区公安局物业需求方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