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民检察院智能语音输入系统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根据 菏泽市人民检察院要求,青岛佳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 菏泽市人民检察院委托拟就菏泽市人民检察院智能语音输入系统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就其需求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潜在供应商及社会各界的意见。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来源:十环网==》 项目预算:19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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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智能语音输入系统建设包括智能语音云基础平台、智能语音云交互服务平台、智能语音会议系统及智能语音输入法客户端软件。平台运行于涉密网,采用集中部署、两级应用模式。全市检察机关相关语音数据汇集到市院统一存储,保证数据价值的充分利用,促进智能语音系统的智慧化提升。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立足检察工作实际,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智能语音技术应用,以智能语音云平台建设为基础,以机器学习、人工智能为方向,打造检务智能语音输入法系统、会议系统等方面的综合应用系统。通过智能语音技术应用实现检察信息交互方式新的飞跃,把智能语音输入系统作为跨领域、跨平台的连接枢纽,促进人工智能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详见附件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预留份额、评审加分、价格扣除、优先采购、强制采购等): 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凡参加此次投标的监狱、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其折扣报价部分给予6%的价格扣除优惠。 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按《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等有关节能环保的政策执行。节能、环保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价格分、技术分加分幅度为评标总分值的4%。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交货(含安装调试)期:签订合同之日起90个工作日。 交货地点:按设备实际使用单位交货至采购单位指定市、区(县)检察院;负责完成本项目采购产品的运输、部署、调试、安装以及信息系统集成工作。 7.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为符合技术要求并达到采购人使用需求 售后服务:提供所有业务使用人员和系统管理人员一次免费现场培训服务,提供所有软硬件终验一年的免费质保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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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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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0月24日起,至2018年10月29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0-30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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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菏泽市人民检察院 | 地址:菏泽市中华路1116号 |
联系人:孟玮 | 联系方式:0530-3011399 |
2.采购代理机构:青岛佳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菏泽市和平路国贸中心B3-2单元18004 |
联系人:张倩茹 | 联系方式:13054647219 |
『需求方案公示.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