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农业局兰陵县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水肥一体化示范区建设)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兰陵县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水肥一体化示范区建设)项目,项目预算140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来源:十环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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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给予价格及技术5%加分。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给予价格及技术5%加分。 3)、扶持优惠政策: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评审时享受6%的价格折扣。 4)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现行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现行行业标准。 地方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其他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5)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及采购要求。 安全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排除安全隐患。 技术规格:满足国家相关规范。 物理特性:该类采购项目不存在物理特性。 6)交付要求 标的数量:一个包。 交付或实施时间:按合同执行 交付或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7)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执行采购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服务期限:按合同执行 服务效率:及时响应,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服务任务。 8)验收标准:执行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达到验收标准。 9)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履行合同要求的同时,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提供后续相关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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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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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0月24日起,至2018年10月27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0-28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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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兰陵县农业局 | 地址:文峰路中段 |
联系人:彭西洲 | 联系方式:5211669 |
2.采购代理机构: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北城新区齐鲁园广场齐鲁园会馆31楼 |
联系人:胡军 | 联系方式:13793915618 |
『1400亩水肥一体化技术参数.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