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牡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冬季清洁取暖新型能源供暖试点施工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菏泽市牡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冬季清洁取暖新型能源供暖试点施工项目经菏泽市牡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实施。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来源:十环招标网==》 现将本项目采购需求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潜在供应商及社会各界的意见。本项目采购预算约166.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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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本次采购标的为278户太阳能取暖设备,单价为6000元/户。主要内容:设备的采购、安装(含表下线路改造)、运输到指定地点、安装、调试、验收及售后服务等。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居民采暖及日常使用需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 《太阳能供热采暖工程技术规范》GB 50495—2009 《家用太阳热水系统安装、运行维护技术规范》NY/T651-2002 《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安装及工程验收技术规范》GB/T18713-2002 《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 版 《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 《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3-2002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通用要求》GB4706.1-1998 《设备及管道保温技术通则》GB4272-92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凡参加此次投标的监狱、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其折扣报价部分给予6%的价格扣除优惠。 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按《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等有关节能环保的政策执行。节能、环保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价格分、技术分加分幅度为评标总分值的4%。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在合同期限内保质保量完成全部采购内容。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要求及行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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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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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0月26日起,至2018年10月31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1-01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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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菏泽市牡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址:菏泽市牡丹区西城街道西安路 |
联系人:张保磊 | 联系方式:0530-3130702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菏泽市广州路1777号 |
联系人:王志香 | 联系方式:18661578182 |
『菏泽牡丹区需求公示报告定稿.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