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国家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东平县2018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东平县2018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施工、项目监理、项目物资采购。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八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总控制价为2728.897352万元。施工部分:第一标段457.288474万元;第二标段454.680282万元;第三标段166.466578万元;第四标段243.771836万元;第五标段379.388374万元;第六标段336.075009万元。物资采购部分:第一标段162.9404万元;第二标段162.9404万元;第三标段129.7669万元;第四标段193.1878万元。监理:42.391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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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本项目施工共分为六个标段 第一标段:王常村道路工程、水渠工程、管道工程、水闸工程、机井工程等; 第二标段:西辛村道路工程、水渠工程、管道工程、水闸工程、机井工程等; 第三标段:王庄、樊庄、薛庄、陆庄、后吕道路工程、水渠工程、管道工程、机井工程等; 第四标段:张垓、戚垓、十里堡道路工程、水渠工程、管道工程、机井工程等; 第五标段:小徐、鹅刘、郭那里、小刘、大赵、小赵、小李村道路工程、水渠工程、管道工程、机井工程等; 第六标段:刘圈、宋圈、孟垓道路工程、水渠工程、管道工程、机井工程等; 本项目货物共分为四个标段 第一标段: PVC管材采购; 第二标段: PVC管材采购; 第三标段:低压电缆采购; 第四标段:潜水泵及相关设备采购; 监理内容为以上所有项目监理。 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 2.质量标准:按照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规范执行,质量达到合格的要求。 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4.计划工期:施工:200日历天监理:200日历天;PVC、电缆:供货期15日历天;潜水泵:30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注: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5.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部分: 5.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2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其投标按无效处理。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5.3投标人为省外建筑企业,须按鲁建规范【2016】1号文执行,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信息并验证通过方可。 5.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5.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货物部分: 5.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5.2须是具有生产本次招标货物能力的国内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相应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 5.3第一标段所投产品具有省级及以上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PVC),第四标段还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监理部分: 5.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5.2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5.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均不得在同一标段/项目中同时投标。相互之间具有经济利益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标段/项目中同时投标。 5.4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其投标按无效处理。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5.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施工部分付款方式:本项目合同签订后支付预付款20%,完成工程量的50%后付至合同价款的40%,完成工程量的80%后付至合同价款的60%,全部完工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工程竣工审计定案后付至定案值的97%,余款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付清(无息)。 监理部分付款方式:工程完工50%后,付至合同价款的30%,工程完工80%后,付至合同价款的60%,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工程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7%,余款质保期满(一年)后一次性付清。 货物部分付款方式:货到经招标人、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付该批次货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7%,质保期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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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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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0月26日起,至2018年10月29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0-30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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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东平县国家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 地址:东平县龙山大街019号 |
联系人:李忞 | 联系方式:0538-2826218 |
2.采购代理机构:济南百思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 地址:山东泰安泰山东岳大街以南、校场街以西53华泰财富广场A号楼4层406号 |
联系人:王利民 | 联系方式:156103655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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