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津黄河故道森林公园开发管理处刘堤村、北铺店村美丽乡村景观工程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刘堤村和北铺村进行街道胡同的硬化、美化、绿化、亮化以及基础设施建设。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来源:十环招标网==》 控制价:2853074.36元,本项目分两个标段:一标段1427806.97元;二标段1425267.3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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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夏津县刘堤村、北铺店村美丽乡村景观工程所涉及到的全部内容。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本项目为刘堤村和北铺村进行街道胡同的硬化、美化、绿化、亮化以及基础设施建设。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所有现行的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规范、规程中的强制性条款。 4.需满足的要求: 4.1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 4.2安全要求:合格,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 4.3技术规格要求:合格,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幅度: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幅度: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同样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6%的政府采购政策。 6.实施时间和地点: 6.1时间:符合采购人及法律法规的要求; 6.2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期限要求: 7.1服务期限:符合采购人及法律法规的要求; 7.2服务标准:符合采购人及法律法规的要求; 7.3服务效率:符合采购人及法律法规的要求。 8.项目验收标准:执行所有现行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规范、规程中的规定进行验收。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符合采购人及法律法规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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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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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0月29日起,至2018年11月1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1-02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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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夏津黄河故道森林公园开发管理处 | 地址:夏津县后屯村 |
联系人:刘主任 | 联系方式:13573432807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天柱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聊城东昌府区东昌东路177 |
联系人:侯先生 | 联系方式:13645348882 |
『需求方案夏津刘堤村、北铺店村乡村景观.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