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全程监控维保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250万。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七条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进行招标,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招标投标的具体条件和程序有不同规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但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来源:十环招标网==》 为进一步强化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控力度,山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自2009年在京福、京沪、济青等共计1000多公里高速公路的全程监控系统建设,2011年全部建设完成投入使用,在查纠违法行为、预防交通事故、改善道路通行秩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系统已经运行七年,设备已经超出原厂保修期,为加强运行维护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交管局决定对超速抓拍系统路面设备及其后台支撑系统软硬件设备进行维保,并完成相关设备移交以及数据迁移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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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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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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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0月29日起,至2018年11月1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1-02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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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山东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 地址: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33号 |
联系人:谢书栋 | 联系方式:851223725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山东济南高新区伯乐路190号 |
联系人:康朝晖 | 联系方式:67801612 |
『论证意见.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