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潍城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人力资源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推行重点投资项目审批代办制实施意见的通知》(潍政办字〔2015〕80号)文件精神、全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会议精神和市政府会议要求,经区委常务会研究,为切实提高我区政务服务质量水平,落实企业开办3日内办结,我办向区政府申请增加区政务服务代办员5名、企业开办帮办、代办、导服人员5名。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为进一步规范对帮办、代办、导服人员的管理,确保做到管理高效,提升我区政务服务水平,需对上述人员进行购买人力资源管理服务。 资金预算:38.9万元。 |
|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帮办、代办、导服人员招聘和管理、工资发放、保险缴纳、伤亡理赔、岗位培训等。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根据区编办《关于2018年度区直有关部门(单位)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审核事项的批复》(潍城编办函〔2018〕47、48号)文件精神,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承担区级重点投资项目审批代办、企业开办3日内办结等工作,对上述人员购买人力资源管理服务。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达到采购人和项目审批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执行财库[2011]181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 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6.项目交付实施的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服务合同期一年,合同到期后,视情况续签服务合同。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执行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采购人和项目审批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要求。 |
|
三、论证意见: 无 |
|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0月29日起,至2018年11月1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1-02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潍坊市潍城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 地址:潍城区彩虹路与卧龙西街交叉口以西350米路北 |
联系人:范蕾 | 联系方式:8188013 |
2.采购代理机构:潍坊华成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潍坊高新健康东9969富潍大厦B座 |
联系人:冯兆兵 | 联系方式:0536-8889360 |
『潍城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政 府 采 购 项 目 需 求 方 案.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