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城县农林局2018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武城县2018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本项目控制价:叁拾陆万元整(36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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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完成武城县2018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购置复合肥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保质保量完成采购文件内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所有现行的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规范、规程中的强制性条款。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质量合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满足国家相关规范。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幅度: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幅度: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同样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6%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规定,节能产品给予4%的价格加分,在技术评标项中,对节能产品给予技术评分总分值4%的加分(强制节能产品除外)。 根据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规定,环境标志产品给予4%的价格加分,在技术评标项中,对环保产品给予技术评分总分值4%的加分。 6.项目交付的时间和地点:符合采购文件及相关规定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7.1服务标准: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7.2服务期限:符合采购文件及相关标准要求。 7.3?服务效率:符合采购文件及相关标准要求。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符合采购文件相关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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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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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0月29日起,至2018年11月1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1-02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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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武城县农林局 | 地址:武城县三八路40号 |
联系人:王女士 | 联系方式:0534-2178062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省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博大厦 |
联系人:石先生 | 联系方式:0534-2691588 |
『需求方案-武城县2018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