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社会主义学院机关玻璃钢顶棚和隔音墙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玻璃钢顶棚和隔音墙项目 预算1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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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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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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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0月31日起,至2018年11月3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来源:十环招标网==》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1-03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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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山东省社会主义学院机关 | 地址:山东省社会主义学院 |
联系人:刘俊超 | 联系方式:83137079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颐隆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2308名士豪庭1号公建1701-1707室 |
联系人:张俊杰 | 联系方式:18678851715 |
『玻璃钢顶棚.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