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公安局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视频监控平台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莒南县公安局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视频监控平台采购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采购,预算金额34.9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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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莒南县公安局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视频监控平台采购项目,共一个标段,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参数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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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本项目不需要论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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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0月31日起,至2018年11月3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来源:十环招标网==》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1-04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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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莒南县公安局 | 地址:莒南县人民路129号 |
联系人:崔洪钊 | 联系方式:7224150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大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聊城东昌府东昌西151金泰大厦四楼 |
联系人:玄月 | 联系方式:15588553399 |
『招标参数.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