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昌邑市2018年度海绵城市建设PPP项目监理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昌邑市2018年度海绵城市建设PPP项目工程费用最高限价确定为22930万元,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新(改)建道路LID及排水工程10项,雨污分流、挖补罩面工程5项,以及路灯基础及管线埋设工程,自来水供水管线改造工程,市政养护维修、排水设施清淤维修工程,县乡道路挖补维修工程等。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来源:十环招标网==》 通过采取铺设透水人行道,设置下凹树池,实行雨污分流,雨水排至湾塘等措施,对城区15条道路进行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以政府审批备案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及项目实施机构认可的设计变更为准。本次采购拟选择符合条件的监理单位对昌邑市2018年度海绵城市建设PPP项目进行监理。本项目划分为二个标包。资金来源为预算内财政资金。预算资金1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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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详见项目概况。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有利于完善城区路网、管网,方便居民出行,进一步增强海绵城市蓄水能力,具有显著社会效益。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采购人和项目审批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 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昌邑市。要求工期:2019年10月31日前竣工。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严格执行合同条款。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程序验收。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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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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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0月31日起,至2018年11月3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1-04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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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昌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址:昌邑市文昌南路167号 |
联系人:肖志先 | 联系方式:0536-7226017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恒泰智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潍坊奎文胜利东街4799号 |
联系人:张小丫 | 联系方式:0536-2118167 |
『附件:昌邑市2018年度海绵城市建设PPP项目监理采购需求方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