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市民文化中心筹建办公室菏泽市市民文化中心艺术馆(小剧场除外)、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部位精装修设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菏泽市市民文化中心筹建办公室经相关部门批准,拟就菏泽市市民文化中心艺术馆(小剧场除外)、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部位精装修设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采购。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来源:十环招标网==》 现就本项目采购需求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潜在供应商及社会各界的意见。项目预算约9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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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项目名称:菏泽市市民文化中心艺术馆(小剧场除外)、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部位精装修设计项目。 2、采购内容及数量:菏泽市市民文化中心艺术馆(小剧场除外)、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部位精装修设计项目,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3、项目预算:约90万元 4、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精装修设计 5、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6、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国家相关规定。 7、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财库【2014】68 号、财库【2017】141号、财库[2011]181号、节能环保政策等。 8、项目实施时间:根据采购人需求进场 9、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0、需满足的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服务标准及采购人要求的标准。 11、服务期限:20日历天内完成并交付设计成果。 12、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验收标准及采购人要求的标准。 13、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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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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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1月1日起,至2018年11月4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1-05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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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菏泽市市民文化中心筹建办公室 | 地址:菏泽市和平路与永昌路交叉路口西南角 |
联系人:邵主任 | 联系方式:0530-5310900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中慧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菏泽市牡丹区中华路77金鼎凤凰城A座710室 |
联系人:贾明磊 | 联系方式:0530-6201111 |
『艺术馆等需求方案.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