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市水利水产局水功能区划编制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根据水利部《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办法》(水资源〔2017〕101号)、省水利厅《山东省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办法》(鲁水规字〔2017〕2号)和《山东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水资函字〔2017〕14号)等相关规定,要求2018年年底前完成县级水功能区划编制和审批工作,实现区域河道、湖泊、渠道、水库等地表水体区划全覆盖。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来源:十环招标网==》 采购预算为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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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2018年年底前完成县级水功能区划编制和审批工作,实现区域河道、湖泊、渠道、水库等地表水体区划全覆盖。采购预算为30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2018年年底前完成县级水功能区划编制和审批工作,实现区域河道、湖泊、渠道、水库等地表水体区划全覆盖。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采购人和项目审批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本项目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检验评定合格标准。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预留份额、评审加分、价格扣除、优先采购、强制采购等):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项目交付时间2018年12月31日,实施地点诸城市。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满足采购人对于本项目的采购要求。 8.验收标准:按当地有关规定程序验收。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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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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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1月1日起,至2018年11月4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1-05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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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诸城市水利水产局 | 地址:诸城市南环路17号 |
联系人:徐晓君 | 联系方式:0536-6129750 |
2.采购代理机构: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 地址:0536-6188266 |
联系人:刘树伟、毛腾腾 | 联系方式:0536-6188266 |
『采购需求方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