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庆云县卫生院基本医疗设备采购项目(A包)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庆云县卫生院基本医疗设备采购项目(A包),对庆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购置器材进行采购,满足基层卫生院使用需求。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八条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合计预算价格为17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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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采购内容、数量: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庆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购置器材进行采购,达到使用要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定。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定。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幅度: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幅度: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同样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6%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规定,节能产品给予4%的价格加分,在技术评标项中,对节能产品给予技术评分总分值4%的加分。 根据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规定,环境标志产品给予4%的价格加分,在技术评标项中,对环保产品给予技术评分总分值4%的加分。 6.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定 行业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定 地方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定 其他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定 7.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定 安全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定 技术规格: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定 物理特性: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定 8.交付要求 标的数量:详见附件。 交付或实施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交付或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9.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服务期限: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服务效率: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10.验收标准: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并达到合格验收标准。 11.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并达到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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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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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1月2日起,至2018年11月5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1-06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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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庆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地址:德州市庆云县 |
联系人:张主任 | 联系方式:0534-3778812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德州市三八东路东汇大厦919室 |
联系人:刘女士 | 联系方式:15166900600 |
『庆云县卫生院基本医疗设备采购项目(A包)需求方案.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