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东平湖移民管理局2017年中央财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东平县东平街道大井村交通道路等5个项目施工及监理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2017年中央财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东平县东平街道大井村交通道路等5个项目施工及监理,包括施工设计图纸内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来源:十环招标网==》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818.094959万元,其中第一标段:40.385852万元,第二标段:102.333782万元,第三标段:187.552053万元,第四标段:215.941036万元,第五标段:251.928736万元,第六标段:7.2471万元,第七标段:12.7163万元。资金性质: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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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主要内容为2017年中央财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东平县东平街道大井村交通道路等5个项目施工及监理,包括施工设计图纸内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本工程施工划分为七个标段,详见下表标段 项目名称 招标控制价(万元) 1 大井村交通道路项目 40.385852 2 斑鸠店镇侯河社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102.333782 3 金山社区服装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187.552053 4 州城街道湖韵苑社区食品加工车间 251.928736 5 老湖镇美丽乡村建设绿化提升项目 215.941036 6 斑鸠店镇侯河社区及金山社区服装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监理 7.2471 7 大井村交通道路、老湖镇美丽乡村建设绿化提升及州城街道湖韵苑社区食品加工车间项目监理 12.7163 1.采购内容:主要内容为2017年中央财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东平县东平街道大井村交通道路等5个项目施工及监理,包括施工设计图纸内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本工程施工划分为七个标段,详见下表: 标段 项目名称 招标控制价(万元) 1 大井村交通道路项目 40.385852 2 斑鸠店镇侯河社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102.333782 3 金山社区服装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187.552053 4 州城街道湖韵苑社区食品加工车间 251.928736 5 老湖镇美丽乡村建设绿化提升项目 215.941036 6 斑鸠店镇侯河社区及金山社区服装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监理 7.2471 7 大井村交通道路、老湖镇美丽乡村建设绿化提升及州城街道湖韵苑社区食品加工车间项目监理 12.7163 2.质量标准:符合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合格标准。 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4.计划工期: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5.投标人资格要求:第一标段资格要求:5.1.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5.1.2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5.1.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贰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须符合《山东省注册建造师信用管理办法》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5.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二至四标段资格要求:5.1.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5.1.2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5.1.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须符合《山东省注册建造师信用管理办法》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5.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五标段资格要求:5.1.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5.1.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具备园林绿化经营范围)、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5.1.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或二级及以上园林项目经理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须符合《山东省注册建造师信用管理办法》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5.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六至七标段资格要求:5.1.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5.1.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5.1.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5.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付款方式:第一至五标段:本工程预付款为30%(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供等额的预付款银行保函),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结算审计后付至审定值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量保修期为1年,质保期满如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以上款项由招标人按工程资金支付程序支付)第六至七标段:本项目无预付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付清合同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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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于2018年11月2日下午在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组织相关专家对以上采购需求方案进行合理合规性论证,详细情况如下:1、论证专家名单: 序号 姓名 专业 工作单位 1 王本峰 建筑 泰安市泰山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 郗亚军 造价 泰安市宏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 张志国 建筑 泰安众诚事务所 2、论证意见: 本项目采购需求响应相关政策文件精神,需求内容完整、标准规范、描述准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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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1月3日起,至2018年11月6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1-07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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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东平县东平湖移民管理局 | 地址:东平县佛山街19号 |
联系人:王凤茂 | 联系方式:0538-2873216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 地址:泰安市虎山东路畜牧局东综合楼三楼 |
联系人:肖砚利 | 联系方式:18953893288 |
『需求方案及清单.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