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福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烟台市福山区城市管理局)河滨路(永达街北-振华街)裸露土地恢复及永福园路(沈海高速以南)绿化带整治工程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河滨路(永达街北-振华街)裸露土地恢复及永福园路(沈海高速以南)绿化带整治工程,共分为两个标段。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第一标段:河滨路(永达街北-振华街)裸露土地恢复工程;第二标段:永福园路(沈海高速以南)绿化带整治工程。供应商须对采购内容进行响应,报价若有遗漏则视为对采购人让利,供应商均应免费提供。 2.采购预算:第一标段:143.113878万元;第二标段:67.55178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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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河滨路(永达街北-振华街)裸露土地恢复及永福园路(沈海高速以南)绿化带整治工程。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企业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详见附件。 3、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行业标准:执行行业相关标准。 地方标准:执行地方相关标准。 其他标准:/。 4、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绿化部分按国家《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CJ/T82-99及国家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验收,保证成活率达到100%,养护期2年,补植部分养护期顺延,养护期内的无偿养护工作直至移交养护手续办理完毕为止其他部分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现行规定执行,达到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详见附件。 技术规格:详见附件。 物理特性:详见附件。 5、项目实施要求 标的数量:详见附件。 工期:第一标段:自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30个日历天完工(供应商可提供更快的工期);第二标段:自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20个日历天完工(供应商可提供更快的工期)。 施工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按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要求执行,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 养护期:2年。 服务效率:符合相关要求。 7、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现行规定执行。 8、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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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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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1月5日起,至2018年11月8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1-09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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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烟台市福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烟台市福山区城市管理局) |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河滨路108号 |
联系人:徐建中 | 联系方式:17753535566 |
2.采购代理机构:青岛佳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 地址:山东烟台芝罘区通世南路71861文化创意产业园区C区7号楼507室 |
联系人:于雯洁 | 联系方式:0535-6713323 |
『清单.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