茌平县交通运输局洒水车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根据《聊城市进一步提升扬尘治理能力“五个三”措施》和《聊城市县乡道路扬尘治理实施方案》的要求,为保障县乡公路扬尘治理效果,增加县乡公路的洒水频次,结合我县县乡公路管理实际,需要购置洒水车两台,共需资金34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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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财库【2014】68 号、财库【2017】141号、节能环保政策等 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国家、省、市有关规范和规定及其他标准强制性条文。 行业标准:现行标准 地方标准:现行标准 其他标准:现行标准 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技术规格:详见项目说明 物理特性:详见项目说明 交付要求 标的数量:详见项目说明 交付或实施时间:根据采购人指定时间。 交付或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和技术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服务期限:根据采购人指定时间。 服务效率:及时响应 验收标准:执行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采购合同、招标文件及中标单位投标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标准及规范、政府采购合同、本项招标文件及中标人投标文件进行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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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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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1月6日起,至2018年11月9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1-10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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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茌平县交通运输局 | 地址:茌平县华鲁街3号 |
联系人:尚科长 | 联系方式:0635-4227909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晟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聊城东昌府区利民东路66四楼 |
联系人:景强强 | 联系方式:17865837776 |
『项目说明.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