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明县殡葬事业管理所物业管理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东明县殡葬事业管理所物业管理项目 2、采购预算:约 90 万元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概述:东明县殡葬事业管理所物业管理采购项目,负责殡仪馆临时工作人员管理、日常基础设施维护、场地设施清洁等工作。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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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序号 采购内容 预算金额 一 东明县殡葬事业管理所物业管理项目 约 90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目标:项目采购完成,符合国家验收标准要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相关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鲁财库〔2007〕32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6、项目实施时间和地点: 实施时间:采购人指定日期。 实施地点:菏泽市东明县。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符合采购人相关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并按照采购人要求保质保量完成。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本项目按照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现行规定执行,验收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要求;按照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要求制造、验收。 9、其他技术、服务要求等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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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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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1月6日起,至2018年11月9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1-10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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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东明县殡葬事业管理所 | 地址:东明县城关镇林场内 |
联系人:马先华 | 联系方式:0530-7353302 |
2.采购代理机构:安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中华路凯瑞国际大厦1607室 |
联系人:李森 | 联系方式:18053065221 |
『物业管理)东明殡仪馆需求公示.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