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庆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装备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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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庆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装备采购项目所涉及的采购内容。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来源:十环招标网==》 本项目预算10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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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采购内容、数量:等离子发射光谱仪1台;荧光定量PCR 1台。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庆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装备采购项目所涉及的采购内容。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国家相关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行业标准:执行行业相关标准。 地方标准:执行地方相关标准。 其他标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 安全要求:合格。 技术规格:因本项目参数较多,详见采购文件。 物理特性:合格。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幅度: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幅度:6%。用扣除后的评审报价参与评审。在政府采购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幅度:6%。用扣除后的评审报价参与评审。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供货期限: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合同为准。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行业现行规范。 服务期限:符合采购文件相关要求。 服务效率:符合采购文件相关要求。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项目售后服务:供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正品全新的。供方对所提供的产品非因需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供方负责包修、包换或者包退,并承担实际费用。 验收标准: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行业验收合格标准,并达到采购人相关要求。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符合采购文件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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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论证意见: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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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18年11月10日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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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1-11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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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 1、采购单位:庆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地址:德州市庆云县 |
| 联系人:姜先生 | 联系方式:05346105213 |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天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德州德城三八中路298 |
| 联系人:窦丽敏 | 联系方式:18905349875 |
| 『需求方案.pdf』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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