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国土资源局耕地质量和耕地产能评价暨监管系统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新泰市耕地质量和耕地产能评价暨监管系统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预算金额为一标段79.21万元,二标段50.1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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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该项目分两个标段,一标段为新泰市耕地质量和耕地产能评价,二标段为监管系统建设。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新泰市耕地质量和耕地产能评价暨监管系统要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要求合格标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附件。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给予优先采购、强制采购货物价格扣除;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扣除;给予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给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价格扣除。 6.交付或实施时间:一标段: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个工作日;二标段: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个工作日 交付或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合格标准。 8.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9.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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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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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18年11月10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1-11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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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新泰市国土资源局 | 地址:新泰市青云街道办事处向阳路429号 |
联系人:张健 | 联系方式:7253910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泰安泰山岱阳大街新华城国际广场B1写字楼五楼东区 |
联系人:蓝帅 | 联系方式:15169888830 |
『需求方案.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