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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河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18-11-07发布齐河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小崔新村室外管网工程需求公示

   日期:2018-11-07     来源:山东政府采购网    十环网整理   作者:齐河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编辑:winwa       浏览:24    
核心提示:五、意见反馈方式: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1-11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
齐河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小崔新村室外管网工程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概况:小崔新村室外管网工程 2、预算情况:本项目控制价为1895394.97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国家相关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行业标准:执行行业相关标准 地方标准:执行地方相关标准 其他标准:/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定 安全要求:合格 技术规格:合格 物理特性:合格 标的数量: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交付或实施时间:详见磋商文件。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来源:十环招标网==》
交付或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标准: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要求 服务期限:符合采购人要求 服务效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验收标准: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要求 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三、论证意见: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18年11月10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1-11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齐河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地址:齐河县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袁浩 联系方式:0534-5676186
2.采购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德州市新湖大街2451号
联系人:范会娟 联系方式:18105345712
『需求方案小崔村室外管网工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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