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巨野县龙固镇人民政府巨野县龙堌镇观集、李集等村广告牌制作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项目名称:巨野县龙堌镇观集、李集等村广告牌制作项目 项目投资资金:约 85 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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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巨野县龙堌镇观集、李集等村广告牌制作及安装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供应商负责设计、制作、送货、安装至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数量、类别均需按采购人规范标准要求执行。 3、类别、高度、方向、期限均需按采购人规范标准要求执行。 4、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相关现行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规范、规程中的强制性条款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项目实施地点:巨野县龙堌镇 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达到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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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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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18年11月10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1-10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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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菏泽市巨野县龙固镇人民政府 | 地址:巨野县龙堌镇委(龙华街东) |
联系人:张主任 | 联系方式:13505305903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太平东路2777 |
联系人:曹经理 | 联系方式:17852856786 |
『需求方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