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公路管理局视频会议、网络设备等电子类设施购买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我单位视频会议系统、网络办公系统以及网络系统安全防护设施的相关设备于2011年统一购买,至目前已有7年多,目前部分设施已出现硬件故障而无法使用,已影响到业务系统的网上办公和安全防护、视频会议的召开,为确保日常办公需要,提高办公效率,特此申请购买。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本项目控制价14884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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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 本项目共分为两个包,对德州市公路管理局视频会议、网络设备等电子类设施进行采购。 2.需实现的功能目标:满足采购人需要。 3.需要满足的标准、规范: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4.标的要求: 4.1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 4.2安全要求:满足相关规定; 4.3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本项目采购清单 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借壳投标。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规定的节能产品加分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规定的环境标志产品加分政策。 6.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6.1服务标准: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 6.2服务期限:符合采购文件及相关规定 6.3服务效率:按合同约定执行 7.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符合采购文件相关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8.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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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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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18年11月10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1-11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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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德州市公路管理局 | 地址:德州市德城区东风中路1255号 |
联系人:路主任 | 联系方式:0534-2624118 |
2.采购代理机构:德州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德州市德城区青龙街40 |
联系人:李经理 | 联系方式:0534-2662269 |
『视频会议需求方案.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