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水利局2018年度中央财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东平县2018年度中央财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 2.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为东平县2018年度中央财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东平县戴庙镇、商老庄镇、沙河站镇、斑鸠店镇) 二标段为东平县2018年度中央财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彭集街道、银山镇、新湖镇) 3.本项目预算控制价总价:315.2381万元,其中一标段为180.5535万元,二标段为134.6846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来源:十环招标网==》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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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标包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单项预算安排 一标段 东平县2018年度中央财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东平县戴庙镇、商老庄镇、沙河站镇、斑鸠店镇) 1 项 180.5535万元 二标段 东平县2018年度中央财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彭集街道、银山镇、新湖镇) 1 项 134.6846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为可以有效地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减少输水损失,提高灌溉用水效率,达到少用水,少付费,降低老百姓用水成本。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要求合格标准。 4.服务要求:按照采购人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服务。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6.交付或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供货安装完毕并完成相关服务。 交付或实施地点:东平县戴庙镇、商老庄镇、沙河站镇、斑鸠店镇、彭集街道、银山镇、新湖镇。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合格标准。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供货安装完毕并完成相关服务。 服务效率:按照招标人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供货及相关服务。 8.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9.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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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序号 专家姓名 专业 职称 1 王汝全 计算机 高工 2 范庆涛 计算机 中级 3 马力 计算机 高工 专家意见:本项目采购需求内容完整、明确、合规、公正,技术要求详细,政府采购政策已执行,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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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1月5日起,至2018年11月8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1-09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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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东平县水利局 | 地址:东平县龙山街11号 |
联系人:卢站长 | 联系方式:0538-2828061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瀚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 地址:泰安市创业大街47号 |
联系人:刘建 | 联系方式:18354804210 |
『附件:需求方案 - 综合11-1(1).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