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公安局县级某品快检室装备配备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按省公安厅部署要求,县级公安机关务必建成某品快检室,配备便携式拉曼光谱仪、生物(毛发)检测仪、防护服、防毒面具。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预算总额400000.00元 |
|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
三、论证意见: 无 |
|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1月8日起,至2018年11月11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1-12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平原县公安局 | 地址:德州市平原县共青团南路66号 |
联系人:赵主任 | 联系方式:17605348269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德州德城解放中大道933鲁北公证处6楼 |
联系人:王炳路 | 联系方式:0534-2319718 |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县级某品快检室装备配备).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