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一级市场使用权价格评估服务机构采购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关于落实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严格落实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工业用地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时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且招标拍卖挂牌底价必须根据土地估价结果和政府产业政策计提决策。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来源:十环招标网==》 因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改变容积率、用途等土地利用条件需补交土地价款,协议出让评估出让价格等时,需由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对拟出让宗地价格、补交地价款等进行评估,形成土地估价报告并上传备案,作为集体会审确认出让底价、起始价及补交地价款的重要参考依据。 项目预算,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3年,每年服务费约为66.66万元,三年服务费约为199.9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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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确定 5 家土地评估中介机构作为入围供应商。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改变容积率、用途等土地利用条件需补交土地价款,协议出让评估出让价格等时,需由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对拟出让宗地价格、补交地价款等进行评估,形成土地估价报告并上传备案,作为集体会审确认出让底价、起始价及补交地价款的重要参考依据。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采购人和项目审批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标准。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执行财库[2011]181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 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入围单位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领取项目所需资料,不得迟于规定的时间交付评估报告。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服务标准满足国家标准规范要求,期限为3年,服务效率符合采购人要求的绩效考核标准。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并满足采购人的使用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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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本项目不需要论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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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1月8日起,至2018年11月11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1-12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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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昌邑市国土资源局 | 地址:昌邑市文昌南路167号 |
联系人:齐艳凤 | 联系方式:0536-7190950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 | 地址:山东潍坊高新玉清街与金马路交叉口西北角安华电子三楼 |
联系人:朱永奎 | 联系方式:13356703391 |
『昌邑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一级市场使用权价格评估服务机构采购 需求方案.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