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智慧城市建设办公室昌乐县政务外网优化提升和互联网出口整合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根据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升级全市电子政务外网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县进行电子政务外网优化提升和互联网出口整合项目,基于电子政务外网开展省、市、县、镇一体化“一次办好”相关业务。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七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来源:十环招标网==》 按照“统一建设,分级管理”模式,建设市县一体化网管平台。预算资金为179.730954万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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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清单:详见附件。2、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完成县级电子政务外网优化提升和互联网出口整合工作。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国家规定验收合格标准。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质量、安全标准合格,技术规格和物理特性详见采购文件。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工期:务期限3年,具体内容以采购人发出的指令为准。交付地点:具体地点采购人指定。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服务期限内听从采购人安排,保质保量的完成任务,严格执行合同条款。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按当地有关规定程序验收,达到国家相关验收标准。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单一来源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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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本项目采购需求内容完整、标准规范、描述准确、政策体现,符合采购需求合理合规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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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1月9日起,至2018年11月12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1-13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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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昌乐县智慧城市建设办公室 | 地址:昌乐县一中街1号 |
联系人:吴珂 | 联系方式:0536-6278093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恒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潍坊高新新城北宫东街4523号五洲明珠商务酒店17楼 |
联系人:辛有鑫 | 联系方式:0536-50779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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