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济阳区税务局涉税信息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济阳区税务局涉税信息设备采购项目,共一个包,预算为98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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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济阳区税务局办税大厅信息设备采购,数量1项; 2、需实现的功能或目标:完成济阳区税务局办税大厅信息设备的软硬件产品供货、安装实施、验收、技术培训、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等内容;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标准规范: 满足国家及行业、地方等标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节能环保政策等; 6、项目交付或实施时的时间、地点: 交付或实施时间:10天; 交付或实施地点:济南市济阳区税务局;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执行采购要求; 服务效率:执行采购要求,严格高效。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验收标准。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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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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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1月12日起,至2018年11月15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1-16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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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济阳区税务局 |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开元大街125号 |
联系人:刘峰 | 联系方式:0531-84235218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明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济南市中卧龙40新东方商务大厦302 |
联系人:杜中行 | 联系方式:0531-82055915 |
『附件:采购需求方案.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