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垃圾处理厂集中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一、微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垃圾处理厂集中采购项目,预算控制价155.9904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个人利用职权进行前款违法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追究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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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 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采购内容、数量详见附件清单。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正常使用。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达到国家、行业、地方及货物相关合格标准要求; 国家相关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质量合格标准和验收合格标准。 行业标准:达到行业相关合格标准要求。 地方标准:符合地方相关要求。 其他标准:所供货物均为合格产品。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11〕181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鲁财库〔2007〕3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6.供货期:满足甲方需求;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7.1服务标准:合格标准。 7.2服务效率:符合相关服务标准及规范,按照采购人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项目内容; 8验收标准:执行国家及相关验收标准。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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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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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1月13日起,至2018年11月16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1-17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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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微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址:山东省微山县城后路21号 |
联系人:刘主任 | 联系方式:18678718786 |
2.采购代理机构:枣庄正大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枣庄市中文化路98门市房四层 |
联系人:鹿经理 | 联系方式:15165471111 |
『垃圾处理厂集中采购需求公示.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