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章丘区财政局财务综合监管平台升级改造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财政局财务综合监管平台升级改造采购项目 我区目前使用的财务综合监管平台于2010年开发设计,全区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均采用该系统进行账务处理,并且教育系统、卫生系统依托平台了软件开发,有效保障了全区财务核算工作的开展,2017年12月24日,财政部发布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财会{2017}25号),要求全国各行政事业单位2018年试行,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政府会计制度,为了保护原有数据的安全以及教育、卫生用户正常使用,确保系统原有数据的平滑迁移,实现系统上线前后数据完整、一致,新老系统无缝衔接,特申请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国务院对特定招标项目的评标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3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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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采购品目编码(二级):C0106 采购品目名称(二级):系统运行维护服务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财政局财务综合监管平台升级改造采购项目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依据采购文件要求,本项目的采购必须达到现行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国家相关规定及要求。 5.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交货期:15天 项目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6.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严格按照合同期限要求,确保交付时间。 7.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执行国家、省市现行的质量验收规范等。 8.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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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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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1月13日起,至2018年11月16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1-17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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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济南市章丘区财政局 | 地址:济南市章丘区龙泉大厦 |
联系人:高琼 | 联系方式:0531-83214629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景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济南章丘区双山双山北路双山小区沿街门头房自西向东1 |
联系人:赵维芳 | 联系方式:18615258557 |
『采购方案及专家论证.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