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教育局2018年聊城市教育局标准化考点建设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2018年聊城市教育局标准化考点建设项目 (2)采购人为:聊城市教育局 (3)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274万元;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招标投标法 第四章 开标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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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项目名称:2018年聊城市教育局标准化考点建设项目2、项目内容:本项目包括标准化考点身份验证系统、标准化考场网上巡查系统。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3、项目预算:274万元; 4、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5、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国家相关规定。 6、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①、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②、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③、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 6%的价格折扣。 7、项目实施时间:根据采购人需求 8、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需满足的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服务标准及采购人要求的标准。 9、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达到现行国家要求的合格标准。 10、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执行所有现行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规范、规程中的强制性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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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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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1月13日起,至2018年11月16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1-17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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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聊城市教育局 | 地址:聊城市湖南路43号 |
联系人:张主任 | 联系方式:18265509091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昌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聊城开发区黄河路16科创大厦北楼317室 |
联系人:夏经理 | 联系方式:18206354490 |
『采购需求方案教育局.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