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市外国语学校校园网络、校园广播升级建设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为满足外国语学校办学需要,昌邑市外国语学校需对学校校园网络、校园广播进行建设,项目预算约170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较为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
|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货物内容: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为满足昌邑市外国语学校办学需要。 3.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产品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产品的要求。若所供设备经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认定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该供应商负全责。 4.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设备的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产品的要求,提供的产品必须为正规厂家生产,提供的产品必须有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能证明产品质量的资料,若因成交人提供的产品不合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采购人有权按损失额向供应商索赔。 5.需满足采购政策要求。 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不重复享受政策。 给予节能、环保产品,在其报价得分及技术得分基础上分别给予4%的加分,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 6.项目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实施地点:昌邑市外国语学校 7.满足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质保期无特殊要求的至少3年,采购清单有特殊要求的执行采购清单,国家有强制要求的执行国家规定。投标单位可承诺更长的质保服务期限。质保期自标的物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算起。质保期间产品的一切质量问题,更换部件及产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全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8.项目验收标准: 根据采购文件中产品技术要求及投标人承诺,货物安装调试完毕由采购人组织相关部门验收。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
|
三、论证意见: 无 |
|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1月13日起,至2018年11月16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1-17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昌邑市外国语学校 | 地址:昌邑市育新街238号 |
联系人:徐文升 | 联系方式:0536-7129166 |
2.采购代理机构: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 | 地址:潍坊市北宫东街3299号新华大厦B座 |
联系人:周玉风 | 联系方式:0536-2257977 |
『附件:方案及设备要求.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