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监察委员会烟台市监察委海阳留置场所改造工程监理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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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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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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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1月14日起,至2018年11月18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招标投标法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1-19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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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海阳市监察委员会 | 地址:海阳市海滨中路196号 |
联系人:李兆亮 | 联系方式:3330635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济南市中区经六路小纬四路46-1 |
联系人:吕丽 | 联系方式:0531-87087190 |
『需求方案.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