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市林业局2018年公益林森林防火物资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林业局2018年公益林森林防火物资采购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采购内容为森林防火物资,详见参数。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来源:十环招标网==》 2、项目预算:91618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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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 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采购森林防火物资。 3.需满足的标准、规范:承包人方按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规范、招标文件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规定。 5.满足采购政策要求(预留份额、评审加分、价格扣除、优先采购、强制采购等):财库[2011]181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 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 供货期:开标定标后,5个日历日内开始供货,10个日历日内必须供货完毕。 地点:按甲方要求。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资格要求: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相关供货能力的国内独立企业法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付款方式:招标采购结束后,按照合同要求及验收结果,达到合格标准后采取报账付款方式第一次结清90%,其余10%作为质保金支付。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规定。 9.满足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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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论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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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1月14日起,至2018年11月17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1-18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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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青州市林业局 | 地址:青州市尧王山西路1288号 |
联系人:张森森 | 联系方式:0536-3265137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金润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淄博高新区中润大道77金润商务大厦 |
联系人:马晓英、冯新浩 | 联系方式:15263653152、15863280583 |
『采购物资参数 .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