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木李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高青县木李镇占补平衡土地整治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一、2018年度高青县木李镇占补平衡土地整治项目,新建19 座农用机井。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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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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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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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1月14日起,至2018年11月19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1-19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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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高青县木李镇人民政府 | 地址:高青县木李镇政府驻地 |
联系人:董主任 | 联系方式:0533-6716510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 | 地址:山东淄博高青创新创业孵化园二楼215 |
联系人:张先生 | 联系方式:0533-6950338 |
『(采购需求).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