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朐县九山镇人民政府白沙河道综合治理(一期)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概况:白沙河为西弥河支流为九山镇境内季节性河流。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全长约10.6公里,流入弥河水系,最后由寿光进入渤海。本次项目治理河道长度为5公里,规划治理面积约125000㎡。 2、预算情况:施工:1269万元;监理:12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自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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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本项目为白沙河道综合治理,施工及监理。 施工:1269万元;监理:12万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自筹资金)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本项目的建设将对生态、社会和经济三方面产生积极的影响,并随保护工作的开展,各项建设工程的逐一落实,必将使生态、社会和经济三大效益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对临朐县九山镇发展打下良好基础,并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符合国家规定验收合格标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质量、安全标准合格,技术规格和物理特性详见招标文件。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预留份额、评审加分、价格扣除、优先采购、强制采购等): 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6.1交付时间:2019年5月底之前竣工并验收合格。(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6.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缺陷责任期2年。 在质保期内承担相应的维修责任,严格执行合同条款。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按当地有关规定程序验收。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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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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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1月14日起,至2018年11月17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1-18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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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临朐县九山镇人民政府 | 地址:临朐县九山镇九山路5号 |
联系人:孙伟 | 联系方式:0536-3317338 |
2.采购代理机构:青岛建通潍坊分公司 | 地址:山东潍坊高新区新城街道3371 |
联系人:胡雪菲 | 联系方式:0536-8235956 |
『需求.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