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齐河县开发区实验小学室外配套工程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工程为齐河县开发区实验小学室外配套工程,位于齐河县,内容包括消防泵房、大门、围墙、小学室外铺装,总预算约3804699.48元。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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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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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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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1月15日起,至2018年11月18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1-19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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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齐河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地址:齐河县经济开发区 |
联系人:王荣彬 | 联系方式:15621286677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永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济南历城花园路84号振邦大厦15层 |
联系人:王宝欣 | 联系方式:0531-82353988 |
『齐河县开发区实验小学室外配套工程需求方案及专家论证意见.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