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龙门街道办事处光明社区便民服务设施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平原县龙门街道办事处光明社区便民服务设备项目,预算金额149.844015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任何单位违反本法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的,强制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的,责令改正;==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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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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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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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1月14日起,至2018年11月17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1-18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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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平原县龙门街道办事处 | 地址:平原县兴原西街422号 |
联系人:李主任 | 联系方式:0534-7861576 |
2.采购代理机构: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德州分公司 | 地址:山东德州德城湖滨北路40号 |
联系人:申经理 | 联系方式:18505341837 |
『附件:需求方案及清单.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