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地区延伸技术导则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临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地区延伸技术导则》采购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来源:十环招标网==》 预算约450000元。 |
|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采购内容、数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满足采购人要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定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定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幅度: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幅度: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同样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6%的政府采购政策。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6.1项目交付时间:采购人指定时间 6.2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7.1服务标准: 符合采购文件相关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7.2服务期限:符合采购人要求 7.3服务效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相关规定;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
|
三、论证意见: 无 |
|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1月15日起,至2018年11月18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1-19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临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址:临邑县永兴大街127号 |
联系人:庞主任 | 联系方式:0534-4362903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德州市经济开发区付庄社区服务中心 |
联系人:曹志远 | 联系方式:0534-2378777 |
『政府采购需求方案.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