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水务局平原县尚仇干渠综合治理工程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尚仇干渠综合治理工程,自西尾至柱号9+422(洪沟河)。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一条 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工程建设西围堰2m*2m盖板涵1处;2m*2m闸带桥18座;新建1.8m涵管闸1座;配套仿古闸管房21座;东围堰左岸护坡120m(0+000-0+120),右岸护坡60m(0+030-0+090);DN600涵管11座:DN1000涵管8座;李付东引水沟3m*3.5m闸带桥1座;韩庄东引水沟3m*4m水闸1座;维修闸2座。 预算情况:本项目预算约为698.5万元,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
|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打造高标准的灌排工程,建设生态绿色人文河道,形成整体综合效益。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幅度: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幅度: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同样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6%的政府采购政策。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执行现行国家相关标准。 行业标准:执行现行行业相关标准。 地方标准:执行现行地方相关标准。 其他标准:/ 三、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安全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排除安全隐患。 技术规格:项目施工须满足国家相关规范。 物理特性:/ 四、交付要求 标的数量:1个标段。 交付或实施时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交付或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五、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根据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全部施工内容。 服务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效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六、验收标准: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七、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
|
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1月15日起,至2018年11月18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1-19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平原县水务局 | 地址:平原县光明西大街44号 |
联系人:张健 | 联系方式:0534-8278986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德州分公司 | 地址:山东德州德州三八东路1北侧市商务中心东汇大厦A号楼3层301号 |
联系人:张先生 | 联系方式:0534-2260309 |
『附件: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及专家论证意见11.15.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