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农业局实验室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泰安市农业局实验室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主要包括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液相色谱-原子荧光联用仪等实验用设备。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本项目预算控制价:340万元,其中一标段:230万元,二标段:110万元。 资金性质: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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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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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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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1月17日起,至2018年11月20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1-21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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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泰安市农业局 |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奈河东路一号泰安市农业局 |
联系人:李科长 | 联系方式:0538-6120486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合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长城路81号长城一品商业办公楼 |
联系人:吴潇 | 联系方式:0538-8998175 |
『附件:采购需求方案.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