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平原县西环路南延段综合管廊工程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平原县西环路南延段及综合管廊工程,包含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六条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来源:十环招标网==》 预算金额为46787757.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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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1.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平原县西环路南延段及综合管廊工程,划分二个标段,包括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内容。 1.2数量:详见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仅供参考,具体以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1.3单项预算安排:具体以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2.需实现的功能:平原县西环路南延段及综合管廊工程所涉及的施工内容。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3.1国家相关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3.2行业标准:执行行业相关标准 3.3地方标准:执行地方相关标准 3.4其他标准:无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4.1质量要求:合格 4.2安全要求:合格 4.3技术规格:具体以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4.4物理特性:无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等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6%的政府采购政策。 6.项目交付或实施时间和地点: 6.1交付或实施时间: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6.2交付或实施地点:德州市平原县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7.1服务标准要求: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行业现行规范 7.2服务期限:具体以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7.3服务效率:按合同约定执行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8.1售后服务: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8.2验收标准: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行业现行规范,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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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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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1月16日起,至2018年11月19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1-20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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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平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址:德州市平原县平安大街 |
联系人:王瑞飞 | 联系方式:0534-4251006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德州分公司 | 地址:山东德州德城区文化路358德州城建银泰综合楼1单元5层5号 |
联系人:王明辉 | 联系方式:13220986038 |
『专家论证资料.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