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岱岳区职业教育中心信息系统保护测评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为泰安市岱岳区职业教育中心信息系统保护测评;资金性质为财政性资金,预算控制价为20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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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对泰安市岱岳区职业教育中心进行安全等级保护测评。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11〕181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件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文件规定、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号)文件规定、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文件规定。 3、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达到国家相关合格标准要求 行业标准:达到行业相关合格标准要求 地方标准:符合地方相关要求 其他标准:符合其他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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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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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1月19日起,至2018年11月22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1-22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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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泰安市岱岳区职业教育中心 | 地址:泰安市岱岳区满庄镇 |
联系人:曹学峰 | 联系方式:0538-8153398 |
2.采购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灵山大街华伟家园A座5层503 |
联系人:魏艳美 | 联系方式:0538-8268830 |
『需求报告.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