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市政公用事业局2018年县城消防栓安装工程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项目内容:2018年县城消防栓安装工程 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117.24381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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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2018年县城消防栓安装工程采购要求 3、本次采购需满足相应的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和规范。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七条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来源:十环招标网==》 4、工期:30日历天 工程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6、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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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根据采购人提供采购需求及项目资料显示,东平县市政园林工程处为东平县市政公用事业局城区道路及管网建设项目的中标人,本工程已于2018年08月06日发布招标公告,于2018年11月04日发布中标公示,现因东平县整体消防规划,需在县城范围内增设80具消防栓,涉及区域广,与城区道路及管网建设项目区重复交叉施工多,由于工期要求紧迫,为便于与之前工程的技术资料、数据的有效衔接,避免重复施工,节省人力、物力,保证工程在完整性、统一性上保持一致,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验收合格标准。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有关规定,建议该项目的施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本项目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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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1月20日起,至2018年11月26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1-27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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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东平县市政公用事业局 |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佛山街西首096号 |
联系人:王丹 | 联系方式:0538-2850805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汇河街西段 |
联系人:何明志 | 联系方式:0538-2851166 |
『需求方案(2).doc』 |